為甚麼要進行政制改革?
《基本法》只勾劃出回歸後頭十年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方法。雖然《基本法》亦指出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最終由普選產行,但推行的時間表、方
法及過程卻沒有提及。
- 第四章第45
條(行政長官產生方法)
- 第四章第68
條(立法會產生方法)
- 附件一:
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
- 附件二:
香
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
相關文件:
民意調查又怎樣說?
- 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:68.7%
的受訪者「同意或非常同意」2007年普選特首,75.6「同意或非常同意」2008年普選所有立法會議員。(2004年2月23日,閱讀全文)
- 一個由香港明愛進行的調查顯示,在1,165名15至24歲的受訪者當中,分別有89.8%及93.8%支持於2007年普選特首及2008
年普選全體立法會議員。(2004年1月4日)
- 香港大學民意網站於2003年12月18日公佈一項有關政制改革
的民意
調查結果,其中分別有73%及78%的受訪者表示支持2007 年普選行政長官及2008年普選全體立法會議員。(2003年12月18日)